奈雪的茶在LABUBU这件事上,算是彻底翻车了。
前几日,北京朝阳区法院最近对泡泡玛特诉奈雪不正当竞争案做了一审判决,认定奈雪构成不正当竞争,赔30万经济损失加2万维权开支,合计32万。双方都没上诉,判决已经生效。
事情得从2025年9月说起。奈雪搞了一波“米布布”活动,门店、公众号、小程序都在推,话术是“喝米布布抽LABUBU”、“布布们集合!免费喝布布,抽LABUBU!”这种。

图源:微博
小雷哔哔(ID:xiaoleibbb)看到这儿,第一反应跟大家一样,都是:奈雪跟LABUBU联名了?
但奈雪这边也留了一手小字免责的招数。宣传里用小字写了一句,大意是“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,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”。
大字是LABUBU、米布布、抽奖,氛围做足,角落里再悄悄补一句其实没合作。我当时的感受就是,这有点像朋友圈发官宣,然后自己在评论区补一句"开玩笑的"。

图源:小雷截图
真别说,不仔细看的话很难发现。
泡泡玛特这边当然不乐意了,用我的IP,以你的名义?
泡泡玛特认为奈雪未经许可拿LABUBU的标识做商业宣传,消费者很容易以为双方有合作。奈雪这边觉得奖品是我正规渠道买的,而且我也写了"无官方合作"的提示。
法院可不为你的小字买账。
法院的判断是:奈雪在宣传里用“LABUBU”、“米布布”、“布布”这些词的方式,会让消费者合理地以为奈雪和LABUBU之间存在商业联合、授权或者冠名关系。
至于那句“与泡泡玛特官方无关”的小字说明,法院的回应是,字太小,位置又塞在图文最底下,达不到提醒消费者的效果,所以不能拿来免责。
小雷哔哔(ID:xiaoleibbb)认为,品牌写了小字不代表大家都看到了,把小字解释藏角落里,LABUBU的大字放的很显眼,很明显把消费者往品牌联名那个方向带。

图源:微博
其实这种“小字免责”的争议,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
前阵子有款手机的海报就被群嘲过。大字写着“逆光之王”,看着很强,旁边小字写的是“产品设计目标”。
这就很有意思了,消费者第一眼看到的是“逆光之王”,不是“产品设计目标”。等回过神来,讨论就变成了:你这到底是已经做出来的能力,还是还在努力中的方向?
还有网购里常见的“买一赠一”。有人看到大字,以为买一瓶正装送一瓶正装,到手发现赠品是体验装,而"赠品为体验装"的说明藏在小字里。
你说商家写没写?写了。但消费者为什么不爽还是因为最抓眼球的信息给你放大了,最关键的限定条件却缩在角落,谁看都觉得被忽悠了。
这次奈雪被判了32万的赔偿,对奈雪这个体量的品牌来说不算什么大数字。不过真正尴尬的是,本来想蹭LABUBU的热度,现在热度确实来了,只不过最后话题变成了“奈雪蹭LABUBU热度翻车”。
小雷哔哔(ID:xiaoleibbb)认为,大家看广告,通常先看大字、主图、活动卖点,不可能每次都去角落里扒拉那一行小字。你前面把气氛做得像联名,后面再靠小字免责,这就很难不引起争议了。
对此,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?有没有被类似的“免责小字”套路过?欢迎评论区交流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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