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日消息,秦朔今日在朋友圈发文称,正式起诉抖音副总裁李亮。
就因为字节时间论这五个字,俩人隔空吵了快一周,现在直接闹上法庭。

(图源:微博)
在上周,秦朔老师发了篇《可怕的红果与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》,拿野村证券的7月数据说,Top50 APP里字节系占了用户时长的40.9%,腾讯系只有29.1%,中国互联网要从腾讯时间进入字节时间了。
转天李亮就出来反驳,说这个说法极不严谨,纯属瞎扯。

(图源:微博)
理由是:你只统计Top50 APP,不算长尾应用和PC端,本身口径就窄;而且40%也远没到能定义某某时间的程度,互联网行业竞争这么激烈,短视频短剧更是充分竞争,哪有谁能一家独大说了算的。
本来就是个数据口径和行业判断的争论,结果越吵越升级。
后来李亮又翻出时间线,说秦朔刚参加完某公司的活动,转头就发了这么篇文章,质疑是不是有利益相关方在背后推动。
还说现在很多专家转型做自媒体,顶着专家名头收费比普通自媒体高好几倍,得讲基本职业道德。
今天秦朔直接发声明,说李亮侵害他名誉权,已经委托律师起诉到上海法院了。
李亮那边也很硬气,就四个字:积极应诉。还补了一句,让社会明白专家自媒体的迷惑性和危害性,这事更重要。

(图源:微博)
小雷哔哔认为,这事儿真扯不上名誉权。
首先得搞清楚,名誉权侵权是什么?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,得是捏造事实诽谤,或者用侮辱性语言贬损人格,才构成侵权。
李亮从头到尾,核心都是在反驳字节时间这个观点不严谨。哪怕话说得重了点,本质也是针对观点本身的批评,不是凭空造谣秦朔老师有什么劣迹。
大家可以仔细品品李亮反驳的原文,李亮的质疑都是有具体指向的。数据统计口径对不对?结论是不是太夸张?这些都是正常的讨论范围。
学术和行业的争论,话难免说得难听点。但不能一话说重了就扣名誉侵权的帽子,不然以后谁还敢公开讨论问题?
再者说,李亮质疑专家自媒体的现象,也不是针对秦朔一个人。
现在行业里确实有这个情况:有些曾经的专家、媒体人,转型做自媒体之后,靠着过去积累的公信力,接商业合作的报价比普通自媒体高一大截。
问题是,你顶着独立专家的名头,输出的观点到底公不公允?有没有被商业利益影响?这本身就是个值得讨论的话题。

(图源:微博)
小雷觉得,李亮把秦朔的行程时间线列出来,提出合理怀疑。这叫质疑,不叫诽谤。
秦朔老师大可以拿出证据自证清白,说明自己的文章完全独立,没有利益关联,这事儿本来就能说清楚。
一言不合就起诉,反而显得有点输不起。
而且小雷认为,字节时间这个提法本身确实有点标题党。字节系用户时长长是事实,但中国互联网这么大,电商、游戏、社交、办公,多少个赛道,怎么可能单凭一个时长维度就定义成某某时间?
李亮作为字节的高管,出来纠正一下不符合事实的夸张说法,太正常了。换哪家公司的公关,看到这种容易引发监管联想的捧杀式标题,都得出来说两句。
小雷哔哔(ID:xiaoleibbb)认为,互联网出现一些争论和批评都很正常。动辄拿起法律武器堵别人的嘴,不是健康的讨论氛围。
正常的观点交锋,不该被包装成名誉侵权。
最后问问大家,你们认为这种观点交流算不算造成名誉侵权呢?欢迎评论区聊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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